自從看過『樂婚』這本書後,我就逼施先生也要像書中的男主角一樣,答應我『以後我們家的屁,通通都是他放的!』
回想那時,好像才交往不到一年啊,我怎麼好意思開出這種條件勒……(掩面)
就這樣半強迫的要他立下這條合約。
從此我變成不會放屁的仙女。
這樣看似天衣無縫的不成文家規,沒想到有個天大的漏洞。
有一次小叔來我們家吃飯,吃飽飯後我陪它們兩個人站在餐桌旁(施家有個吃飽飯要站著走來走去的習慣)聊天,突然噗的一聲,一股異味飄在空中。
我退後幾步,看著他們兩個。小叔一說好臭喔,施先生便很大聲的承認:「我放的!」
「欸、不是我放的喔!」我心裡一驚,又羞又怒的瞪著施先生,這個豬頭你亂COVER什麼啊?
施先生表情很認真:「我知道啊,是我放的。」
「你是說真的嗎?」我已經有點錯亂了。
施先生:「對啦,是我。」
這時從頭憋笑到尾的小叔爆出大笑:「是我...」
施先生還附和著說:「對對對,都是我們兩個,不是妳啦,妳是不會放屁的人,乖。」
小叔看到我很想殺人的表情,笑到眼淚都要流出來:「真的是我啦。」
「靠!真的是你?!不早點說,害我一直承認。」施先生馬上變臉,跳出臭屁區。
我腦袋爆炸了一下:「你都不相信我!就說不是我了啊!」
施先生抓抓頭:「我以為你不好意思承認嘛...妳不是說,妳的屁都是我放的嗎?」
吼!男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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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障XDDD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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